广西球类运动发展中心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2. 主办单位
广西球类运动发展中心
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三、比赛日期、地点
将于2023年8月12日至18日在贵港市举行。
四、参与单位
各设区市、宁夏铁路体育协会组队参赛,2023年广西青少年篮球俱乐部城市联赛前三名的俱乐部可组队参赛。 各参赛单位应在赛前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地遴选参赛者。
五、组别设置及年龄规定
(一)A组:17-18岁
出生日期为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二)B组:16岁以后
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录取排名及奖励
(一)录取各组别前八名,前三名颁发奖牌,排名第一者颁发证书。 (按参赛队数减一确定排名)。
(二)设“体育道德作风奖”。 8队及以下队伍选拔1支代表队; 8-12队及以下队伍选2支代表队,12支及以上队伍选3支代表队。 各代表队、裁判组、组委会将按照每队运动员人数10:1的比例选拔个人运动员; 个别裁判员按裁判员总数10:1的比例选任。
(三)集体颁发“体育道德风尚奖”牌匾; 个人“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证书; 牌匾及证书由主办方提供。 前三名的运动员将被授予金、银、铜牌,前八名的运动员将被授予证书。
比赛方式
(一)执行中国篮协批准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女篮规则》和《规则解释》,并执行国际篮联最新的规则解释。 采用4×10分钟赛制,第一节和第二节、第三节和第四节之间休息2分钟,第二节和第三节之间休息10分钟; 累计个人犯规次数为5次。
(二)五人制篮球比赛
1、使用中国女子6号比赛用球。
2、参赛队伍不足8支(含8支队伍)的,采用单循环赛制,按积分排名。
3、参赛队伍超过9支的,第一阶段分组进行单循环赛,按积分排名; 第二阶段比赛将采用交叉淘汰赛的方式决出所有比赛名次。
4、分组方式:按照2022年广西青少年女篮锦标赛排名排列。 未参加2022年广西青少年女篮锦标赛的球队和2023年广西青少年篮球俱乐部城市联赛前三名的球队将通过抽签进入各小组。
5、循环赛球队排名:
(1) 每场胜利得2分; 输一场得 1 分,因弃权而输一场得 0 分(对方以 20:0 获胜)。 根据积分多少决定排名,积分多的玩家排名第一。
(2)若一场比赛中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同,则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排名:
①按照相互胜负排名;
② 如果不能按照双方胜负排名,则按照双方比赛得分差排名;
③如果积分差相同,则按照双方比赛的积分排名; 若积分仍相同,则按照所有比赛的积分差排名。
如果根据上述原则无法确定名次,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名次。
6、每场比赛,参赛队须将运动员分为A、B两组,每组各6名运动员参加上半场第一节和第二节比赛。 如果一组球员因伤或犯规被罚下场而少于5人,对方教练可以选择其他组的球员上场。 第三、四场比赛后半段,12名运动员可以自由组合。
7、比赛服装:每队必须拥有两套颜色不同、号码清晰(0-00或1-99)的比赛服装(以报名表上注明的球衣号码为准,不得更改)。 比赛时,参赛选手必须穿着同一颜色的统一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