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天津市足协杯:扩大足球人口,引领社会足球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天津市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保证天津社会足球赛事完整性,通过举办社会足球赛事扩大天津足球人口,吸引更多人参与足球运动,让足球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享受足球带来的健康与快乐,引领天津社会足球更加广泛地发展,弘扬天津足球发展的正能量,天津市足协拟承办2023年天津足协杯足球赛。
2. 比赛名称
2023年天津足协杯
3.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天津市足球协会
协办单位: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比赛时间:2023年9月初至10月中旬
比赛地点:待定
5. 球队和球员组成
1. 团队
2023年天津足协杯参赛球队组成(共32支球队):
2023年天津足协超级联赛12支球队;
2023年天津足协甲级联赛12支球队;
2023年天津足协乙级联赛前8名球队;
(若上述32支球队中有任何一支球队不参加本次足协杯,则该球队将被取消参加今后天津足协主办的所有社会足球比赛的资格,空缺名额将按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2. 玩家
1、报名球员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之间(每队可报名2名50周岁至60周岁之间的球员)。
2.每队注册队员人数不得少于18人,亦不得超过30人。
3.注册运动员须具有中国国籍,持有第二代中国居民身份证。
4.每队注册官员数量:领队1人,主教练1人,助理教练不少于1人,不多于2人,队医1人,队务官1人
5. 参赛者须持有三级甲级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以及参加比赛期间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凡在中国足协注册的职业球员和已经报名参加2023年中国足协主办的中超联赛、中甲联赛、中乙联赛及职业俱乐部梯队比赛的运动员,一经报名或转会,一律不得注册或报名参赛。
7、组委会将对报名参赛队伍及选手的资格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选手颁发《参赛证书》。
8、球员只能代表自己所注册的俱乐部参加“2023年天津足协杯”。
9、运动员同一时间段只能向一个俱乐部(队伍)注册,并报名参加该俱乐部(队伍)参加的赛事。
10、天津足协有权要求俱乐部(球队)更改不适当的名称。注册完成后,俱乐部(球队)名称在本赛季期间不得更改。
11.参赛俱乐部一经确定报名,运动员号码不得更改,运动员及随队官员不得再次报名。
12、每队应根据中超、甲A、乙级联赛的参赛名单提交足协杯参赛名单,最终名单须与中超、甲A、乙级联赛初始名单至少有11名球员一致。
13、天津足协杯组委会公布参赛运动员名单后,如对运动员参赛资格有疑问,须书面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供组委会审查。组委会审查确认运动员参赛资格不符合本次赛事相关要求的,将取消运动员参赛资格。如运动员参加比赛后被发现参赛资格不合格,将取消运动员参赛资格,但前几届比赛成绩仍然有效。
六、报名时间及要求
1. 队伍报名
所有参赛球队须于2023年8月25日17:00前在足球中国APP上完成球队报名。
2. 团队成员注册
每支队伍须于2023年8月30日17:00前完成以下任务:
1.报名参赛球队,在手机上搜索“足球中国”APP,下载安装后,通过该APP可以报名、查看赛程、成绩等。
2、报名参赛球队须完整填写纸质版《2023年天津足协杯赛事报名表》,并将电子版(PDF版及加盖俱乐部印章的Excel版)提交至天津足协竞赛部邮箱:。
3、各参赛队须提交每位选手及官员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注明姓名,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4、在“中国足协信息平台”上向天津市足协完成俱乐部及球员的注册。中超球队、甲级球队按现有规定办理转会注册,乙级球队由组委会统一注册。涉及转会的球员须办理转会手续。
未在“中国足协信息平台”向天津市足协完成俱乐部及球员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注册,球员代表资格以注册信息为准。
七、赛制及竞赛方式
1. 赛制
2023年天津足协杯比赛将进行七轮双轮淘汰赛。
2. 比赛方式
第一轮:晋级8强的队伍将抽签决定对阵,获胜的队伍将晋级下一轮。
第二轮比赛:共16支球队参赛,第一轮晋级的4支球队将按既定的抽签名次进行分组,2023年天津足协甲级联赛12支球队(或中游12支球队)通过抽签确定对手,获胜8支球队晋级下一轮比赛。
第三轮:第二轮获胜的8支球队按既定抽签方式参赛,获胜的4支球队进入下一轮。
第四轮比赛:共16支球队参赛,第三轮晋级的4支球队按既定的抽签名次进行分组,2023年天津足协超级联赛12支球队(或前12支球队)通过抽签确定对手,获胜8支球队晋级下一轮比赛。
第五轮:第四轮获胜的8支球队按既定抽签方式参赛,获胜的4支球队晋级下一轮。
第六轮:第五轮获胜的四支球队按照预先确定的抽签方式参赛,获胜的两支球队争夺冠亚军,失败的两支球队争夺季军和第四名。
第七轮比赛:第六轮比赛获胜的两支球队争夺冠亚军,失败的两支球队争夺季军和第四名,最终决出前四名。
八、比赛规则及技术规定
1、本次比赛依据并遵循国际足联最新版本《足球竞赛规则》,规则版本更新以中国足协统一规定为准。
2.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国足协近期颁布的《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全国足球赛区安全秩序规定》。
3.按照中国足协的要求,执行天津市足协制定的其他规程、指引、规定、通知和其他文件。
4、执行天津市足协制定的天津足协杯竞赛文件及针对天津足协杯问题制定的其他有关规定和通知;
5.比赛使用5号球,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不超过15分钟。
6、比赛采用11人制,每场比赛每队可登记11名首发球员和7名替补球员,每队可替换5名球员,被替换的球员不可再次替换。比赛中场休息时可进行最多3次换人,中场休息时可进行补充换人;
7、若两轮比分打平,则通过点球决出胜负。
8、每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各队应提交18人参赛名单,裁判员及双方队长共同核对所有参赛队员的证件和资格。
9、参赛选手比赛时必须携带参赛证件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未携带参赛证件者不得参赛。比赛前双方对对方参赛证件进行查验,如比赛前未查验或查验时未提出异议,比赛后对运动员参赛资格的任何投诉将不受理。
10. 如果比赛期间一方上场球员少于7人,比赛将不允许开始或继续。在这种情况下,主办方将对后果做出最终决定。
11、特定情况下,比赛将出现补水暂停、降温暂停,由赛事监督员和裁判根据各级联赛相关规定及比赛天气情况决定。
12. 延迟开球:
(1)如果某支球队造成比赛预定开球时间(公布的开球时间)的延误,纪律委员会可以根据比赛监控报告决定处罚。
(2)为避免任何疑问或歧义,延迟开球包括比赛上半场和下半场的开球。
1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组委会有权更改比赛日程。
九、比赛器材
1、参赛队须有深浅颜色明显区别的两套比赛服(浅色比赛服应为白色)。比赛服上需印有运动员姓名、号码及代表单位(队)等信息,服装号码须与报名表一致。1号必须为守门员,凡不符合规定或无号码、号码重复者不得上场。场上队长必须佩戴袖标,不得派出0号或3位及以上号码的队员上场。
2、比赛期间,球员必须穿胶底足球鞋。必须佩戴护腿板,未按规定佩戴护腿板的球员不得上场。比赛期间球员不得戴眼镜,但可以戴运动眼镜。比赛期间球员不得佩戴戒指、项链、耳环(耳钉)等饰物。
10. 球队席和技术区
1、只有俱乐部队经正式注册参赛的球员和官员才可以坐在替补席上,其他人不得就坐。坐在替补席上的官员和球员必须佩戴相应证件。
2.所有替补席上的人员必须穿着与场上球员和裁判员颜色明显不同的制服。
3.主队应使用第四官员座位左侧的替补席(从第四官员座位面向球场)。
4. 俱乐部注册的球队经理必须在比赛期间坐在替补席上。管理替补席秩序是俱乐部球队经理的职责之一。如果替补席上有成员违反规定,俱乐部球队经理可能会被追究管理责任。
5.比赛期间,只允许一名替补裁判员在技术区域站立指挥,指挥完毕后必须立即返回替补裁判员席。
6.比赛期间,球队领队、主教练必须坐在替补席上,负责替补席的管理及球队的作风纪律。球员因停赛以外的原因缺席比赛,必须向承办方提出书面申请,否则承办方有权视情况取消该球队领队、主教练参加本赛季足协杯的资格。
7. 替补席上和技术区内严禁吸烟(另请遵守体育场公共区域吸烟的规定)。
十一、纪律处分及程序
1. 红牌和黄牌停赛
1.红黄牌停赛:累计两张黄牌,自动停赛一场;一张红牌,自动停赛一场。
2.若球员因累积红黄牌而被停赛,且所在球队已在足总杯中被淘汰,则上述停赛将不再执行。
2. 弃权和罢课
1、未注册、未通过资格审查、未取得注册证、处于禁赛期间、处于诉讼之中而未获准代表队伍参加比赛的选手,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2. 豁免的处理
(1)若一方弃权比赛,则自然淘汰,若对方俱乐部球队以3-0获胜,且比赛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实际结果为准,对方球队晋级;
(2)若双方球队均弃权,则两支俱乐部球队均不会获得该场比赛的成绩,并且两支球队均会被淘汰。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罢工:
a.非因中国足协认定的不可抗力,且未经承办单位同意而不能参加比赛日程规定的比赛;
b.拒绝参加中国足协安排的补赛或者重新安排的比赛;
c.拒绝按照裁判要求5分钟内继续中断的比赛或比赛结束前擅自离开比赛场地;
d.中途退出足总杯。
4.取消比赛资格。如果俱乐部在赛季期间因纪律处分而被取消比赛资格,该俱乐部将自动退出该赛季的所有比赛。
5、弃权或罢赛的俱乐部须赔偿其他俱乐部及承办、协办、赞助商因此所遭受的损失,赔偿金额由天津市足协根据相关合同、协议和实际损失情况确定。
6.在参加“2023年天津足协杯”比赛期间,若有球队弃权一场、累积一场,将被罚款2000元人民币,并取消参加“2023年天津足协杯”比赛的资格。
7、2023年天津足协杯组委会纪律委员会可按照《中国足协纪律准则》对放弃、罢赛、退出比赛的俱乐部球队作出进一步处罚。
(三)纪律保障与纪律处分
1、本届足协杯比赛中出现的任何违反赛会规章制度的行为及事件,将由纪律委员会根据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报告或其他视频资料进行处理;
2、天津足协如认为存在违规行为,有权在不进行比赛监督、不进行裁判监督、不进行裁判报告的情况下启动调查程序。
3、任何球员或官员在比赛前、比赛中、赛后,包括但不限于比赛场地、更衣室、训练场地等场所,经裁判员或赛事监督员举报,发现有违反比赛纪律或暴力行为的,由纪律委员会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处理,并报天津市足协、中国足协备案,违反国家法律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4、参加“2023年天津足协杯”的体育队伍须缴纳纪律保证金2万元,如无违规行为及纪律处分,该笔保证金将在全部比赛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5、每位参赛选手必须签署《比赛免责声明协议》,每位参赛领队必须签署《赛风纪律承诺书》,未签署者将被禁止参加比赛。
6、为约束运动员场上行为,避免人身伤害,赛事组委会对比赛中出现黄牌、红牌的,将“扣除纪律押金”,每张黄牌扣100元,每张红牌扣300元,单场比赛“两张黄牌变成一张红牌”扣200元。
12.抗议
1、本规定中的抗议是指对直接影响足总杯赛事的事件以及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抗议。
2.裁判员根据比赛有关事实作出的场上裁定是最终裁定,不得提出异议。
3. 除另有规定外,抗议应由相关俱乐部在比赛结束后 2 小时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赛事监督员或组委会提出。同时应立即准备书面报告(包括初始抗议的副本)和抗议费用 1,000 元人民币,并在比赛结束后两天内提交给中国足协。抗议费用不予退还。
3、比赛中发生的抗议,应由队长在事件发生后、比赛恢复前立即向裁判提出,并于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向比赛监督员或组委会提出书面抗议,由组长批准。
4、如有任何向天津足协提出无理或不负责任的抗议行为,纪律委员会有权对其予以处罚。
5、本条款所述的一切抗议在比赛结束24小时后将不予受理。
13. 不可抗力导致游戏中断的处理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比赛中断,由组委会、竞赛监督、裁判组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各方意见后做出决定。
14. 奖励
1、“天津足协杯”前三名球队将获得奖杯一座。
2、根据比赛成绩确定代表天津参加中足协杯区域赛的球队,参赛费用由参赛球队自理。
15. 官方活动
除比赛本身外,联赛官方活动还包括赛前准备会议、体育精神和规则说明会、颁奖仪式等。任何未能按要求参加活动的运动员或官员,将受到天津足协杯组委会纪律委员会依据《中国足协纪律准则》作出相关处罚。
16. 比赛管理
赛事组委会由承办方授权,全面负责“天津足协杯”赛事的组织管理工作,同时设立纪律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
17. 其他
本次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本次大赛规则,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大赛组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