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发布3个公告将围绕校园足球分别举行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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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昆明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将于10月13日(星期二)上午9点举行。 《昆明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将于10月13日(星期二)下午2点举行,《昆明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将于10月13日(星期二)下午2点举行。试行)”(征求意见稿)将于10月14日(周三)上午9:00举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昆明市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可向昆明市教育体育局登记申请成为听证代表。 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28日17:00前,具体报名方式等信息可在明市教育体育局网站查看。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将于9月29日前核实确认听证代表、观察员等听证参加人员名单,并在昆明市教育局公告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参加人员。教育体育局网站(决策发言人)、听证监督员、听证代表及其他听证参加人员名单,
同时,听证会的三份文件也将在听证会期间通过昆明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加快昆明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和《昆明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管理办法(试行)》将于9月22日至10月13日召开。实施)”的时间为9月22日至10月14日。 修改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昆明市教育体育局竞技训练和青少年体育处。
联系人:穆浩;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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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如何加快校园足球发展?
足球学习状况纳入中学学业水平测试
《关于加快昆明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的意见(试行)》提出,到2025年,昆明市建立群众基础更广、引领更鲜明、条件更雄厚、竞赛体系更完善的校园足球发展体系。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足球开班率达到100%,高中学校开设足球选修课,校园足球人口逐年增长; 建成1个国家级、2个省级校园足球试点县和200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 增设100个足球场(设施),确保每所校园足球学校至少拥有一名足球专业体育教师,并对校园足球学校管理人员和体育教师进行全程培训; 建立校园足球三级竞赛体系,每年参赛学校200余所,学生4万余人。
昆明市将逐步推进足球教学课程建设。 根据国家校园足球教学指南,参考中小学校园足球教材,结合昆明市实际情况,学习和融合校园足球的先进理念和经验,加强校园足球的研发。当地校园足球课程。 将足球作为学校体育课的必修内容。 2019年至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周开设1节足球课; 高中学校每两周开设一门足球选修课,全年不少于16学时。 将足球学习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参考和中学学业水平测试范围。
加快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 按照“立足长远、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配套、注重衔接、促进升学、做好存量发展和增量”的原则,选择和布局特色学校。 按照6:3:1的比例,构建昆明市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校园足球阶梯式发展结构。 到2025年,完成200所国家级特色校园足球学校建设,其中小学120所,初中60所,高中20所(含中等职业学校); 积极探索高中阶段与高等院校衔接的培养模式,培养高水平运动员人才。 培育交通基地,开辟足球人才成长通道。
加强校园足球场(设施)建设。 将校园足球场建设纳入“十五”、“四五”规划,通过新建、改扩建、共享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昆明市每所足球专业学校都有一个足球场。
加快校园足球师资队伍建设。 通过招聘、选拔、引进人才等方式,补充体育师资,适当增加足球专业教师数量。 如果专业足球教师不能满足教学需要,可以通过外部聘用、临时支教、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解决。 积极引进取得国家足球教学资格的外籍足球教练到昆明开展专业足球训练、教学、培训等工作。 校园足球试点县必须拥有一定比例的外籍足球教练。 将校园足球管理人员、足球教师(教练员)、裁判员纳入各级培训计划,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开展分级、分类、分层培训,实现培训全覆盖。
完善校园足球竞赛体系。 建立健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足球竞赛机制。 学校层面、县(区)层面、市层面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之间实行纵向竞争。 校级比赛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安排校园足球班级比赛。 人数和赛制将根据情况确定。 全年不少于20场比赛,每年11月至12月举行一次。 市级比赛采用小学8人制赛制和初中、高中11人制赛制进行市级决赛,每年3月至4月举行一次。 为了更好地弘扬校园足球文化,提高校园足球竞赛水平。 组织组建昆明市校园足球队参加云南省校园足球赛事,支持和鼓励优秀学校足球队参加国内外校园足球比赛和交流活动。
完善校园足球青训体系。 把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作为深化学校体育改革和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重大举措,普及校园足球,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 加强校园足球组织建设和普及,完善青少年足球教学训练体系,建设和完善各级联赛,以昆明与西甲联赛等国际国内有影响力的职业俱乐部、足球企业和机构合作为契机引进国际、国内先进的足球理念和技术,开展青训工作,结合全市特色校园足球学校分布,开展“群星”训练营选拔工作,建立最高水平代表队昆明市各级校园足球。 建立校园足球激励机制,组织昆明校园足球队参加云南校园足球赛事,支持和鼓励优秀学校足球队参加国内外校园足球比赛和交流活动。
畅通足球人才成长通道。 协调高校以及主导高中、小学足球梯队建设的运行机制,畅通足球人才培养和输送渠道。 结合现行招生政策,完善传统体育项目学校的招生办法。 足球专业学生将入读特色学校或传统体育项目学校。 初中招生不受定点招生限制。 高中招生将增加足球项目指标。
多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充分发挥昆明市足协和昆明市高校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做好昆明市校园足球“明星”足球人才培养工作,发现和培养优秀足球后备人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有利于校园足球发展的公益活动,设立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基金,吸纳社会资金,凝聚社会力量,促进校园足球发展。
强化校园足球的社会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营造有利于校园足球发展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大力宣传校园足球的发展理念、教育功能和先进经验,报道广播学生适时举办足球比赛,丰富校园足球文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学生中掀起爱足球、看足球、踢足球的热潮,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足球运动。昆明足球特色幼儿园的发展,公益性、普惠性,立足长远,量力而行,注重引导,根据儿童年龄段特点开发少儿足球比赛项目,让孩子们能够享受足球并培养他们对足球的兴趣。
深化合作共享,优化顶层设计,强化统筹管理,细化职责分工,打破部门壁垒,汇集优势资源,共同投入昆明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 建立昆明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组织一体化实施机制。 各部门、各单位在市校园足球领导小组的协调下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和重大决策机制。 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整合各部门优质资源,通过建立高水平足球后备人才一体化培养体系,构建青少年校园足球一体化培养体系。 建立高水平足球教练员、裁判员一体化培养体系。 青少年校园足球一体化注册管理系统促进足球场共享一体化,促进青少年校园足球业余训练一体化,促进校园足球专业学校与社会青少年足球培训机构一体化发展。 “七个一”推动昆明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进入高速稳定发展的新阶段。
根据《昆明市关于加快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的意见(试行)》,各市、县(市)区要协调相关渠道资金,加大对校园足球发展的投入。 2020年起,每年结合市财政资源和校园足球发展实际需要,从教育经费和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资金,重点用于校园足球场地建设、师资培训、赛事管理、试点县等。以及特色学校建设、教学科研等。
同时,要制定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 在全面购买学校责任保险、实行学校责任保险加学校无过失责任保险的基础上,扩大保障范围。 比赛期间,学校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建立意外伤害协商调解机制,解除学校和家长后顾之忧。
如何管理一所具有校园足球特色的学校?
实行每3年为一个周期的评审命名制度
根据《昆明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管理办法(试行)》,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是指为学生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具有特色足球技能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具有校园足球特色的学校要在广泛普及学生课外体育活动、提高学生身心健康水平、积极开展足球训练、提高学生运动技能、培养足球后备人才等方面发挥骨干和示范作用。
昆明市特色校园足球学校实行审批命名制度,每三年为一个周期。 青少年校园足球专长学校申请条件为:
(一)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足球项目,拥有健全的校园足球组织管理架构。
(二)学校的体育场馆、器材、设施和体育师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装备标准,具备在校园内开展课外足球训练的场地、器材和师资。
(三)学校要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每周开设一节足球课; 所有学生必须学习足球健身方法和方法,初步掌握足球技能。
(四)学校建有班级、年级、校足球队,全校足球队已形成体系,足球被列为体育项目。
(五)学校足球队的课外训练经费有保障。
凡符合昆明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申请条件的学校,均可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推荐,报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和报告。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为市级校园足球学校工作提供经费支持和师资保障。 校园足球专业学校经费列入部门年度财政预算,由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承担。 按照传统体育项目及时足额拨付资金,集中统一使用。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昆明市足协不定期对校园足球专业学校教练员进行专业培训。
《昆明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管理办法(试行)》提出,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要从学校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园足球活动。 足球体育赛事应与体育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紧密结合,坚持群众性、广泛性、趣味性。
有校园足球特色的学校应当组建校级、年级级足球运动队。 有计划地组织班级、年级、学校之间的竞赛。 要积极组织和参加省市足球比赛和各项活动。
具有校园足球特色的学校必须为这项足球运动的常年训练提供场地、器材等设施。 要根据足球集训队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年度、阶段、周训练计划。 每周培训时间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2课时; 节假日培训时间不少于节假日总数的1/3,每天培训时间不少于4小时。
具有校园足球特色的学校要积极为昆明市教体局球队参加国家和省各级比赛提供球员; 积极向昆明市青少年足球精英梯队推荐和输送足球后备人才。
校园足球专修学校要密切配合,在年度招生中制定足球人才专项招生计划,做好校园足球专修学校选拔足球人才的工作。 要制定足球毕业生管理规定,重点培养和跟踪,提高足球后备人才培养质量。 对于经过多年训练,确实具备培养潜力的足球生,将按照《昆明市传统体育学校招生办法》予以照顾。
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要重视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素质强、专业技能强的教师队伍,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训练水平。 学校体育教师指导学校代表队课外训练的时数应计入工作量,合理安排训练时间,并按规定落实训练补贴。
此外,校园足球专业学校实行动态管理。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每年组建检查评估小组,对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进行检查和量化评估,并根据量化评估结果兑现工作经费补贴。 自命名当年起,对每所获得国家级或省级命名的市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市财政每年给予10万元补助。 市财政对各县(市)区级校园足球特色特殊学校连续三年每年给予5万元补助。 市教育体育局连续三年表彰校园足球特色突出学校。
对校园足球专科学校成绩突出的学校和个人,在年度制度和学校评比中应优先考虑。 不得有校园足球特色的学校在参加各类比赛和检查评估中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 对当年检查考核不合格的具有校园足球特色的学校,将予以通报。 对连续两年检查考核不合格的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工作补助资金不再兑现,并限期整改。
校园足球专项办学经费由学校统一管理和使用。 资金必须用于足球训练、比赛和装备购买。 它们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并且必须指定用于特定目的。
如何管理校园足球比赛?
为所有参赛学生购买运动伤害保险
根据《昆明市校园足球比赛管理办法(试行)》,校园足球比赛是指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组织管理的相关各级足球比赛。
市级三级联赛体系是指小学、初中、高中校园足球联赛体系。 校园足球分为校内比赛、校际比赛和选拔赛。 校内竞赛是以班级、年级为参赛单位在学校内部举办的各种活动; 校际竞赛,以学校为参赛单位,参加校外的各种活动; 选拔赛以发现、选拔和培养足球后备力量为基础。 各县(市)、区以招收人才为主要目的,组织优秀学校选手参加市级赛事,通过预赛和决赛。
竞赛规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竞赛名称、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参赛单位、竞赛日期和地点、运动队和运动员条件、报名事项、竞赛方式、录取排名、奖励办法、资格审查、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裁判、经费事宜等。县(市)区校园足球各项竞赛活动尽量在双休日、节假日进行,并尽可能安排在学校场地。 各县(市)、区校队离开昆明地区或入选参加全国、全省校园足球比赛的,须经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后方可参赛。
比赛方式:
1、小学男子组采用5人制比赛,比赛时间为40分钟。 上半场和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比赛使用标准4号球; 小学女子组采用5人制比赛,比赛时间为40分钟。 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比赛使用标准4号球。
2、初中男子队采用11人制比赛,比赛时间80分钟,每半场40分钟,中场休息15分钟。 比赛使用标准5号球; 初中女子队采用8人制比赛,比赛时间为60分钟。 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比赛使用标准5号球。
3.高中组采用11人制比赛。 比赛时长80分钟,上下半场40分钟,中场休息15分钟。 比赛使用标准5号球。
《昆明市校园足球比赛管理办法(试行)》提出,校园足球比赛必须全面贯彻“尊重比赛、尊重裁判、尊重观众、尊重对手、尊重环境”的体育道德和赛事纪律规定。 。 参加校园足球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并符合竞赛规程中“运动员条件”的报名要求。 到达赛区后,各参赛单位应按照规定要求将参赛学生身份证明文件提交组委会核实。
校园足球比赛应当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对于比赛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违规、违纪、舞弊或资格造假等行为,各参赛队可按规定程序向赛事组委会举报或申诉。 组委会应对举报或申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竞赛规程、竞赛规则、资格审查办法的相关规定,分别对相关责任人作出警告、暂停、通报、取消资格等决定。 。 活动组委会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校园足球比赛的裁判员由昆明市足协或主办方选聘。 原则上是接受过中国足协或昆明足协裁判培训的优秀裁判。 裁判员应自带裁判服和裁判工作用品。 裁判员在现场工作时必须按要求佩戴等级标志。 入选裁判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和人工费由赛区承担。 裁判员必须严格、认真、公正、准确地执行裁判守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裁判工作以外的事务。 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给予警告、停职等处分。
按照竞赛规程设立相关奖项,向获奖队伍或成员颁发奖杯、证书或奖品。 校园足球竞赛经费实行分级管理、专款专用。 竞赛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昆明市教育体育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主办方有权对大赛进行财务监督、检查和审计。 主办方有义务向主办方提供赛事资金结算报告及相关账簿、票据。
校园足球比赛必须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 赛事主办方和主办方必须保持密切沟通,确保比赛场地、设施、程序、活动计划等符合安全规定。 主办单位必须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并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比赛现场必须安排足够的安保力量和医疗救援人员,确保赛事安全。 各参赛学校领队、教练员应全程参与赛事,加强对参赛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并为所有参赛学生购买运动伤害保险,否则不予参赛。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李思佳